使用范圍 | 北京 | 整車重量 | 105 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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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形尺寸 | 6 | 發動機功率 | 3 kw |
最大運行速度 | 3 km/h | 類型 | 10 |
吊籃的安裝和拆卸(包括二次移位)工作應當由產權單位負責。嚴禁使用單位擅自安裝、拆卸吊籃。
吊籃安裝、拆卸(包括二次移位)前,產權單位應當制定安裝、拆卸專項方案,并報使用單位、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查,同時應對安裝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確保施工現場達到吊籃安裝、拆卸所需的車輛進出場條件,并提供臨時用電電源。
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時,產權單位應設置警戒區,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督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從事吊籃安裝、拆卸的人員(搬運人員除外)應持有有效的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》(工種類別為“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”),方可上崗作業。
第九條 產權單位在吊籃安裝完成并自檢合格后,報使用單位、施工總承包單位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組織產權單位、使用單位、監理單位進行驗收,并填寫《高處作業吊籃驗收表》(附件1),吊籃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,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。
停用5日以上的吊籃使用前,應當按照以上程序重新進